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黄华校区旧科学楼电缆采购及配套服务竞争性磋商

2019-08-16 12:52:15浏览:272评论:0来源:线缆通   
核心摘要: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黄华校区旧科学楼电缆采购及配套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黄华校区旧科学楼电缆采购及配套服...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黄华校区旧科学楼电缆采购及配套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黄华校区旧科学楼电缆采购及配套服务

项目编号:YXGL1903GZ1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37209484-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老师,020-8388 34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020-37209484-807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内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黄华校区旧科学楼电缆采购及配套服务。2.最高限价:人民币400611.31元。3.数量:1批项目基本概况简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6.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8.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外省企业须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包括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61131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将下述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到现场办理报名。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0日止;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9:00至2019年8月26日9:30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37209484-80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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