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采购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信联天地9-2-2地块项目经理部项目所需电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采购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和招标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信息与金融产业示范区一(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9-2-2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5485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92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76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1550平方米。
2.2招标采购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付款条款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采购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8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标书费转入到招标采购人指定账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账号:3105017749000000111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转入到招标采购人指定账户账户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账号:3105017749000000111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路支行,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采购人邮箱,招标采购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采购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4招标采购人收到投标人信息经核实后,通知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
4.5招标采购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招标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10:00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10:00。地点为青岛市华沃大厦。
开标时间:2019年9月22日10:00
开标地点: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 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六楼
邮 编:266100
项目联系人:姜伟 王晓明
电 话: 18354205418 18660252017
电子邮件:401073831@qq.com
附件:招标采购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 地点 |
品牌要求 |
1 |
DL-01 |
电缆
|
米
|
41250 |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 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投标人(制造商)注册资金≥2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提供满足要求的投标产品,电线电缆必须提供检测报告等各类合格证件,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3年内有大型企业大型项目供货业绩且年均销售额在500万以上,销售额均指招标物资。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共500元 |
共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批供应 |
信联天地9-2-2地块项目经理部项目 |
青岛汉河、
江苏远东、
上海胜华、
江苏宝胜 |
2 |
DL-02 |
146000 |
||||||||
3 |
DL-03 |
60204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条款: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出卖方于当月月底前向买受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买受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买受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75%。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出卖方向买受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为2年,自工程整体竣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