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泰伦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变压器箱变及电缆供应

2019-10-12 09:31:49浏览:513评论:0来源:线缆通   
核心摘要:招标邀请函致:深圳泰伦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变压器供应分供工程的投标人:现正式邀请贵司参加深圳泰伦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变压器供应分供工程投标。请贵司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招标邀请函回执上予以登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 9月 4 日2、领取招标...

招标邀请函

致:深圳泰伦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变压器供应分供 工程的投标人: 

现正式邀请贵司参加 深圳泰伦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变压器供应分供工程 投标。

请贵司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招标邀请函回执上予以登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 年  9  月  4  日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泰伦广场项目部

3、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 

4、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樊磊 联系电话:18227184288

邀请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泰伦广场项目总承包 工程变压器供应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项号

内容

规定

1

工程名称

深圳泰伦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

2

工程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区

3

项目特征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9768.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8497.32平方米,包括两栋主楼,1栋裙楼,1栋独立商业楼,1栋独立文化楼,建筑最高203.85m。

4

招标范围

变压器供应

5

工程计价方法

固定综合单价

6

投标文件份数(1份)及密封要求

1、 投标单位资信资料(详见投标条件资信标书要求)

2、 上述投标资料分开装订,但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3、 说明:投标人承担一切投标费用,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支付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标时间: 2019 年  9  月 6 日 18  点

2、投标文件接收人:樊磊  联系电话: 18227184288 

 

8

 

开标

1、 开标时间:招标人自行确定开标时间。

2、 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中标

3、说明: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9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勘察现场

1、 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11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时间

1、投标人质疑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1 日

2、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1 日

12

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布中标结果后  5  个日历天以内

13

签订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书 15 天内



二、投标条件:

2.1资信标书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包含如下资料,投标人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有)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授权范围详细清楚)

(6)授权财务章/印模

(7)其他(如:近三年业绩证明资料)

2.2 提示说明:参加投标的单位,应随时作好接受招标单位的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报价:

1、需求计划:需求计划详见附件清单,具体下单时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报价说明:

2.1 本合同产品名称、工艺、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2合同价款说明:本合同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选料损耗、选料费用、加工费、加工损耗、出材损耗、提供技术服务及现场技术指导费、包装材料及包装人工费、装车费、材料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费、送检样品费、材料检测费、运输过程中相关损耗、材料保护费、采购保管仓储费、成品保护费、供销部门手续费、外埠及市内运费、材料运至工地前的仓储费、保险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所得税、印花税等)及政府规定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资料费、管理费、利润、售后服务、食宿、差旅、现场不利因素对生产及供应产生的不利影响及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各种措施费、材料市场波动风险费、汇率波动、进出口以及清关、商检费用、报关费用、承担各种风险费用及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合格等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任何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而引起的乙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视为乙方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列入固定单价之中。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2.3 招标人与中标人最终确认的合同单价,已被视为投标人对工程范围有充分的了解,任何因疏忽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将不获任何补偿;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4.1交货时间:在收到买方进场计划通知后3 日历天内,卖方须将货物按照买方计划要求运达交货地点。

4.2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每批供货需求单上的数量、时间供货,卖方对超出供货需求量供应的货物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退场的运输、装卸、保管(派专人负责)等。

4.3卖方送货送达地点:深圳泰伦广场项目指定位置  。

4.4如卖方负责卸货,按项目要求将货物送到现场指定地点卸货并码放整齐,保证堆放安全,否则买方有权不予验收,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4.5安全基本条件:卖方必须保证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车辆等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买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6产品进场时,按合同约定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卖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如不符合,卖方应无条件立即更换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产品给买方,本合同产品交货日期不变。货到现场后,由买方项目经理部物资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数量、外观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买方的签收仅是货物到场时间、产品数量、产品合格及卖方凭此单据向买方进行结算数量的依据。

五、 其他要求

1、中标通知发出后,发包人将与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分供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分供合同协议书经发包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3、分供合同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分供合同补充条款、分供合同、投标书/承诺书及其附件、议标文件和六大附件(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安全施工协议书、履约授权管理协议、社会责任自我评价表)。

4、中标单位在签约阶段,若违背本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人必须保证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负责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中标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安排,否则罚款¥ 1000 元/次;

六、 工程款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2、 月度付款前提

1) 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第一笔工程款后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

2) 送货时间、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3) 中标人申请付款的同时须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否则招标人有权暂不支付;如中标人提供虚假发票,则因假发票而引起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假发票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如因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代付第三方货款、执行法院裁决和政府决定的款项)招标人先行支付材料款的,中标人应于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中标人不履行开票义务的,应每日按所应开发票额度0.3%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凡中标人未能按约定及时向招标人开具发票的,招标人可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中标人主张权利,要求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并承担违约责任。

3、 付款程序与额度

工程款按进度支付,20-25日核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供货量,出具对账结算明细。经甲方审核完成后,于次月的30日通过转账或信用证等方式按审核后工程量的 70% 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该款额已包含了当月100%的纯人工费,即全部工人工资);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两个月内办理结算,办理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100%。

4、 付款说明

无论甲方工程款支付是否足额、是否及时,乙方承诺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施工所发生人工费,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时优先足额支付人工费。如乙方有拖欠人工费情况发生,每发生一次甲方将对乙方处罚5万元人民币。

5、结算

1、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内容后,招标人依照本合同约定,扣除中标人违约金、罚款等相关款项以及退还不合格或未使用产品后,与中标人办理结算并签订书面,该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金额确定的唯一依据,其他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对账明细单、预结算单、确认单、送货单等资料,均不作为双方结算金额确定的依据。

2、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后14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认可后14天内,中标人未能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6、资金风险共担

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总包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分供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总包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表示理解与宽容,分供方不要求总包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2)甲方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分供方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利息,亦不向总包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且不得以缓付、迟付的工程款为由停止施工。

3) 乙方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分供方承担的分供工程施工中,分供方向总包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总包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分供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总包方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总包方亦将不会支付分供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分供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总包方的批准。


附件: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招标单位: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01-深圳泰伦广场项目变压器供应招标文件.doc【下载】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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