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311509280101 | 项目名称 | 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8311509280101-BK-004; | 标段名称 | 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电缆采购;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4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5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一、本招标项目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金发改投资复【2015】10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湖荷之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建设(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电缆总计约13765米(包含矿物绝缘电缆、预分支电缆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2)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合同估算价:约715 万元。 (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矿物绝缘电缆交货期限为40日历天,其他电缆交货期限为30日历天,以采购人书面《发货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执行)。 (7)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额的30%。 2供货商全部货物交付并经专业机构复检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70%,第二次付款后3个月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7%。 3留合同总额的3%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采购人于电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的三十日内付清尾款,不计利息。 (8)其他要求:拟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需安排专人至项目所在地确定电缆实际长度,电缆分支头位置、数量等事宜,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560万元及以上的电缆供货业绩。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生产电缆的能力。 (五)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电缆产品须为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电缆产品(即相当于《检验报告》上有“CNAS”、“CAL”、“CMA”等任意一个或多个认可标志)。 (六)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七)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八)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九)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至(十)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肆 万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投标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货款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Pages/LoginInit/SelectLoginType.aspx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零伍元 ,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CategoryNum=005002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超过2019年5月21日上午10:00仍未解密或开标现场服务器显示解密时间超时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8分,技术响应:12分,商务响应:5分,售后维保服务:10分,业绩:5分)。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维保服务、业绩)。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项得分。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维保服务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最终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响应得分高的优先)。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九、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金湖荷之都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健康西路40号 邮 编:211600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312312002 十、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湖县衡阳路22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十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话号码:0517-86850578、0517-8698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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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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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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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一、本招标项目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金发改投资复【2015】10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湖荷之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建设(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湖县城南低碳生态新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电缆总计约13765米(包含矿物绝缘电缆、预分支电缆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2)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合同估算价:约715 万元。 (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矿物绝缘电缆交货期限为40日历天,其他电缆交货期限为30日历天,以采购人书面《发货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执行)。 (7)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额的30%。 2供货商全部货物交付并经专业机构复检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70%,第二次付款后3个月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7%。 3留合同总额的3%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采购人于电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的三十日内付清尾款,不计利息。 (8)其他要求:拟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需安排专人至项目所在地确定电缆实际长度,电缆分支头位置、数量等事宜,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560万元及以上的电缆供货业绩。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生产电缆的能力。 (五)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电缆产品须为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电缆产品(即相当于《检验报告》上有“CNAS”、“CAL”、“CMA”等任意一个或多个认可标志)。 (六)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七)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八)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九)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至(十)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肆 万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投标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货款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Pages/LoginInit/SelectLoginType.aspx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零伍元 ,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CategoryNum=005002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超过2019年5月21日上午10:00仍未解密或开标现场服务器显示解密时间超时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8分,技术响应:12分,商务响应:5分,售后维保服务:10分,业绩:5分)。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维保服务、业绩)。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项得分。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维保服务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最终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响应得分高的优先)。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九、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金湖荷之都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健康西路40号 邮 编:211600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312312002 十、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湖县衡阳路22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十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话号码:0517-86850578、0517-8698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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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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