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9年度售电市场分析(截至6月6日)如下:
一、市场主体准入
1、发电企业:风电场、光伏电厂、火电厂、水电厂。截至2019年4月底,共455家电厂完成市场准入,其中,水电213家(占47%),风电154家(占34%),光伏77家(占17%),火电11家(占2%)。
(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ID:zcm32597,作者:郭倩婷)
2、市场化用户:执行大工业电价用户和315kVA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专变用户。其中执行大工业电价用户和315kVA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专变用户可以选择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其他一般工商业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
3、售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交易中心注册通过后,可按照本方案和有关实施细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购电,并向用户提供市场化交易零售服务。
4、截至2019年4月底,共13910家市场主体完成市场准入。电厂方面,共455家电厂完成市场准入;用户方面,共13330家电力用户完成市场准入;售电公司方面,共125家售电公司完成市场准入。其中2019年5月,72家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交易。
二、交易方式
1、以年、月、日为周期开展交易。
2、分为电力直接交易、合约转让交易。
3、主要采用双边协商、集中撮合、连续挂牌和自主挂牌等方式。
4、其中,日前电量交易采用连续挂牌交易方式。
三、偏差考核
当售电公司服务用户存在少用电量偏差电费时,用户自身承担少用电量偏差电费的90%,售电公司承担该用户少用电量偏差电费的10%。交易中心按照用户少用电量偏差电费的100%向用户出具结算依据,电网企业按结算依据 向用户收费,用户少用电量偏差电费的10%由售电公司支付给其服务用户。
这会让大部分客户少报多用,可以留出一部分电量进行日前交易,或者月底可通过事后合约转让交易把偏差电量给转让出去,来降低偏差风险。
四、2019年年度交易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