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开展山东省2019年7~12月份发电权交易,详情如下:
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鲁发改体经〔2017〕788号)、《关于修订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7〕17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8〕101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全省直调公用发电机组发电量计划及关停机组补偿发电量计划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105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开展山东省2019年7~12月份发电权交易,交易公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
受让方: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机组)名单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8〕159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启动运行方案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89号)文件确定的省内发电企业(见下表)。
出让方: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机组)名单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8〕159号)文件确定的省内发电企业(见下表)。
输电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交易周期
2019年7~12月。
三、交易关口
发电企业交易结算关口保持既有关口不变。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双边协商交易方式,协商的交易电量为受让方上网电量,协商的交易电价为出让价格。
本次双边协商交易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交易意向书。
1.申报方式:出让方申报、受让方确认。
2.出让方申报内容:分月申报交易时段内电量,单位为兆瓦时,精确到十位。申报出让价格,单位为元/兆瓦时,精确到个位。
3. 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服务”模块发布的《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发电权交易流程操作指南》。
五、交易合同
双边交易形成的有约束交易结果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公示后将自动形成电子合同;交易中心不再组织市场成员签订纸质版合同。
六、交易价格及结算
1. 受让方上网电价=出让方政府批复电价。
2. 出让方成交电价为出让方政府批复电价减去出让价格的价差,由受让方与出让方自行结算。
如遇电价政策调整,按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交易时间安排
2019年6月19日9:00~11:00,各市场主体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并确认相关电量、电价信息。
2019年6月20日,调控中心对无约束交易结果进行校核。
2019年6月21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最终交易结果。
八、其他事项
1. 出让方应预留足额发电量计划指标,并承诺不影响对社会供热、供汽;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机组发电能力,以保证本交易结果严格履行。
2. 安全校核不通过时,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将根据校核情况直接核减交易电量,不征求市场主体调整意向。
九、联系方式
郭 亮(交易方式咨询)
0531-80126630
杨光宇(交易方式咨询)
0531-80122983
延 雷(平台使用及数据填报咨询)
0531-8012297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