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07-01 15:16:20浏览:272评论:0来源:线缆通   
核心摘要: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新沂市人民政府授权新沂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新沂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且已被列为江苏省省级PPP试点项目。现采

新沂市人民政府授权新沂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新沂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且已被列为江苏省省级PPP试点项目。现采购人按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等文件的精神,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

3、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新沂市新安街道孔圩村金银大道南侧,用地面积约100亩(红线内)。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处理生活垃圾,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29.2万t/a,配置2台400t/d日处理量的机械炉排炉、2台36.5t/h蒸发量的余热锅炉、1台15MW汽轮机及1台15MW发电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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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为准。

(三)项目合作模式

项目采取BOT的运作方式,即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按照移交指标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

拟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资设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的占股比例为100%,项目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设置与项目资本金一致。

(四)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30年,含2年建设期。

(五)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六)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个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项目公司在整个运营期内,除暂停服务以外,需按照约定要求连续接受并处理运送至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并对接受的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达到约定的垃圾处理相关质量标准,还应保证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七)采购预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1318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审定价数据为准)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一) 基本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申请人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申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申请人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 特定条件

1. 能力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建设、运营(BOT模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

2. 信用要求

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本项目资格预审和竞争性磋商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及竞争性磋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的采购招标的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格式如下: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并已从“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了该资格预审文件,特发函确认。

本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法人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代表):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7月22日14时00分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14时30分

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

接收人:王建浩、张龙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22日14时30分

请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开展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另须提供存储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PDF版的U盘1只。每份纸质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七、其他

(一)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二)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三) 其他有关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3021室

邮编: 210000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建浩、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68513 / 83668512

采购人:新沂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叶朝军 联系电话:1395228123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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