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解除供应商不良行为
处罚的公告
江苏海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缆保护管在抽检中发现公称内径、壁厚、密度、拉伸强度、弯曲强度、维卡软化温度试验不合格。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该供应商在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内配网设备协议库存电缆附件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现该供应商己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上海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情况符合整改要求,后续产品检测合格。根据公司相关流程,江苏海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符合解除不良供应商名单的条件。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物资部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