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2日,鹤峰县牛洞水电站 (黄文章)根据《湖北省鹤峰县牛洞水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大典村,有县道035从项目地段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拦水坝、引水渠道、前池、压力管道、地面厂房、水能发电机组及升压站、生态流量孔等。
2004年4月,恩施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湖北省鹤峰县牛洞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4月8日,鹤峰县环保局对《湖北省鹤峰县牛洞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鹤环字[2004]21号),项目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6年4月投入调试。项目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实际总投资12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
在验收调查期间项目能够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保持一致,主要变化情况为:
1、在引水渠道进水口下游1m 左右位置设置 DN70镀锌钢管生态流量管。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肥田。
2、废气
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影响。
3、噪声
发电机组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为 80dB(A),经对类比同类电站,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外噪声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电站工作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电站采用水力发电,利用的水的势能,正常情况下对水质基本无影响。电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小,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房周围农田及山林施肥。项目废水均综合利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2、噪声
电站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水电机组运行噪声,项目水电机组均布置在设备房内,采用隔声措施,最近居民距离约100m,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
3、固废
项目区域设置多个生活垃圾桶,日产日清,交环卫部门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结合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我公司较好的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常生产期间,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肥田,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湖北省鹤峰县牛洞水电站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我公司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5月12日-2019年6月1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鹤峰县牛洞水电站(黄文章)
地址: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大典村
联系人:15334018688
邮政编码:44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