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全市河长办主任第一次会议要求集中开展

2019-04-19 16:59:11浏览:398评论:0来源:线缆通   
核心摘要:3月13日上午黑龙江绥化市召开的全市河长办主任第一次会议要求,今年绥化市要集中开展和深入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

3月13日上午黑龙江绥化市召开的全市河长办主任第一次会议要求,今年绥化市要集中开展和深入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李锡文在会上讲话,副市长、市河长办副主任杨全胜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

会议要求,进一步认清工作形势,要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总河湖长1号令》为契机,把握好1号令总体要求、重点和节奏,解决好河长制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要开展好“清四乱”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河湖周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及河湖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观。清“四乱”专项行动要重点围绕4个方面、解决好9类问题,要按照“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3个阶段进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要围绕8个方面22类水质污染源问题展开,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务必要治标治本彻底,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

会议要求,要充分调动河湖长工作主动性,全面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各级河湖长要组织下级河(湖)段长和相关责任部门,亲赴一线开展调查摸底,把所辖河(湖)段问题存在的数量、类型、成因情况摸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各级河(湖)段长要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安排部署河湖治理工作,定期听取下级河(湖)段长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及时跟踪问效,采取暗访方式,检查真实进展情况。县级河(湖)段长要牵头形成所辖河流湖泊“清四乱”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各级河湖长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气度和胸怀,脚踏实地,在护河中坚持不懈。要有效发挥好河长办主任作用,建立河长制联合办公制度,落实落靠部门工作职责,由各具体部门来推进问题整改。


原标题:全市河长办主任第一次会议要求 集中开展和深入推进“清四乱”和水污染专项防治行动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市场】鸽牌公司又新签订一份年度战略框架协议

上一篇:

“无烟囱”垃圾处理 将成现实——攻克“卡脖子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ervice@xianlan100.com
 
0相关评论
关注微信公众号

行业动态,一手掌握

同类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