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铜鼓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并明确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
根据《方案》,该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的主要任务分为全面综合评估、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清理整改、严格验收销号、严控新建项目准入五个方面。综合评估将按照退出类、整改类、保留类三种类型进行类别划分,并依类型明确整改要求。
《方案》明确,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小水电站项目和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小水电站项目应立即退出;依法依规履行了行政审批许可手续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其他依法依规应禁止开发区域,同时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的小水电站项目可以保留。
按照《方案》,该县将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小水电站项目的综合评估,重点核查项目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履行立项审批(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占)用等手续,是否具有防洪、灌溉、供水、单一电源等公益性功能,形成环境突出问题清单;10月底前,根据综合评估意见,对于列入退出类和整改类的小水电站项目,按照“一站一策”和“一站一册”的原则,逐站制定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并进行验收销号。
据了解,该县被列入此次清理整改范围的小水电站共有93座,目前正在对所有小水电站进行集中统一评估。